【字体:
】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10月14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详见附件。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恩平市西门路18号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750-7736158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19日
附件: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编号:恩自然资(登记)公字第487号-恩平市大田镇白石村委会房地一体.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