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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10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证字第1064017号
恩平市沙湖供销社
宅基地使用权
440785N00000GB00000F00002599
沙湖杨桥圩供销肥料仓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7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