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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135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18)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836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恩平支行 抵押人:吴玉仍、甄惠贤
不动产证明
440785007010GB00315F00350130
恩平市恩城新平北路101号汇银江南富湾26幢2601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2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