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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144号
张礼琼因保管不善,将恩府国用(恩城)字第003870/00387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吴江红 吴雪平代
2025年4月30日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