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恩自然资(登记中心)公字〔2025〕172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粤(2020)恩平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365号 |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平支行(抵押人:恩平市汇盈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证明 | 440785007018GB00569W00000000 | 恩平市恩城东安圩第八住宅区101号 | |
| 粤(2019)恩平市不动产权第0008294号 | 恩平市汇盈置业有限公司 | 不动产权证 | 440785007018GB00569W00000000 | 恩平市恩城东安圩第八住宅区101号 | |
公告单位: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