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恩城锦江新城南区地块四(C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恩城锦江新城南区地块四(C地块)。
2、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3、用地规模:124966.6平方米(合187.45亩)。
4、开发单位:广东康盛投资有限公司。
5、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简况说明:
该项目位于恩平市恩城锦江新城南区地块四(C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124966.6平方米(合187.45亩)。2018年5月份规划方案建筑布局主要由高层商住楼共27栋,层数25-30层;幼儿园一栋,层数2层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为457015.9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49906.4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7109.5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33544.4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6.8%,容积率为2.80,绿地率为32.8%,居住户数为2924户,停车位3113个(详见附图)。
现开发单位根据项目发展需要,申请调整规划方案。总体方案调整后建筑布局主要由高层商住楼共27栋,层数25-30层;幼儿园一栋,层数3层组成。总体规划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建筑面积为455438.1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49906.4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05531.7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为33923.4平方米,建筑密度为27.1%,容积率为2.80,绿地率为33.0%,居住户数为2874户,停车位3066个(详见附图);
具体调整如下:
(1)东侧靠锦江大道边的29、30号楼层数由25层调整为22层,建筑高度由79.8米调整为70.8米;
(2)原11至13、15至23号楼已办理报建手续未动工建设,现11至13、15至23号楼调整外轮廓及户型,其中13、15、20、21、22、23号楼由2梯3户调整为2梯4户;11、12号楼保持2梯4户不变,16、17、18、19号楼保持2梯3户不变;
(3)11、12号楼建筑面积由32781.2平方米调整为30692.0平方米;13、15号楼建筑面积由26572.8平方米调整为30558.9平方米;16、17号楼建筑面积由19250.4平方米调整为19467.5平方米;18、19号楼建筑面积由19250.4平方米调整为19467.5平方米;20、21号楼建筑面积由19250.4平方米调整为22720.8平方米;22、23号楼建筑面积由19250.4平方米调整为22657.0平方米;
(4)原幼儿园层数由2层调整为3层,建筑高度由11.4米调整为12.8米,建筑面积由2613.8平方米调整为3708.4平方米,班数为12个班不变;
(5)绿地面积由原41037.4平方米调整为41209.9平方米;绿地率由32.8%调整为33.0%;
(6)地下室建筑面积由79333.8平方米调整为76745.8平方米;总车位数由3113个停车位调整为3066个停车位,其中地上停车位由397个调整为464个,地下停车位由2716个调整为2602个;
(7)公共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由6197.1平方米调整为8171.0平方米;
(8)总建筑面积由457015.9平方米调整为455438.1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349906.4平方米保持不变,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107109.5平方米调整为105531.7平方米);基底面积由33544.4平方米调整为33923.4平方米;建筑密度由26.8%调整为27.1%;户数由2924户调整为2874户;绿地面积由原41037.4平方米调整为41209.9平方米;绿地率由32.8%调整为33.0%;现给予公示。
二、公示时间:2019年4月9日-2019年4月18日。网上公示网址: /zwgk/ghjh/ghgs/。
三、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四、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小岛东华街6号
业务咨询电话:0750-7823076 联系人:张先生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4月9日
(公示期已过,删除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