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
我局收到恩平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恩平市腾飞华庭三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方案)的审核申请。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腾飞华庭三期规划设计方案(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恩城腾飞路49号。
2、规划用地性质:商住用地。
3、用地规模:25793.2平方米。
4、开发单位:恩平市广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简况说明:
该项目位于恩平市恩城腾飞路49号,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5793.2平方米。腾飞华庭三期(二十五幢住宅、二十六幢住宅、二十七幢住宅、二十八幢住宅)及地下室于2018年4月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开发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对恩平市腾飞华庭三期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主要建筑物为二十五幢住宅、二十六幢住宅、二十七幢住宅、二十八幢住宅、设备用房及地下室。
恩平市腾飞华庭三期规划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调整如下:总建筑面积由原33262.8平方米调整为33340.5平方米,其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27416.3平方米调整为27399.1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5846.5平方米调整为5941.4平方米(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由4161.3平方米调整为4255.8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由2569.6平方米调整为2571.9平方米;住宅户数179户、停车位个数197个(其中地上停车位60个,地下停车位137个)保持不变(详见附图);现给予公示。
具体调整如下:
(1)二十五、二十六幢住宅内部布局及建筑面积微调,二十五幢住宅面积由原7393平方米调整为7374平方米,二十六幢住宅面积由原6970.7平方米调整为6990.4平方米,建筑层数保持不变;
(2)二十七、二十八幢住宅内部墙体及外轮廓调整,二十七幢住宅面积由原4161平方米调整为4147.5平方米,二十八幢住宅面积由原6956.2平方米调整为6949.2平方米,建筑层数保持不变;
(3)地下室增设配电间,地下室轮廓线及坡道顶板调整,地下室建筑面积由4161.3平方米调整为4255.8平方米,调整后地下停车位个数保持不变;
(4)二十八幢住宅东南部生活水罐调整为生活水池,建筑面积为31.9平方米,层数一层;
(5)室外地面车位位置调整,地面车位总数不变;
(6)取消原报建瓶组间。
二、公示时间: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月13日。
三、公示地点:恩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栏、项目现场、网上公示网址:/gzjg/epszrzyj/ghgs/index.html。
四、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五、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门路18号 联系人:吴小姐
业务咨询电话:0750-7812882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2月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