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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恩平市新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地块分证及J15号地块并证的审核申请,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地块分证及J15号地块并证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J15号。
2、用地规模:分证前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用地面积为14539.80平方米(合21.8097亩);其中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之一用地面积为12401.32平方米(合18.6020亩),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之二用地面积为2138.48平方米(合3.2077亩)。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之二与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J15号并证后用地面积为15466.68平方米(合23.2000亩);其中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J15号用地面积13328.20平方米(合19.9923亩)。
3、开发单位:恩平市新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4、地块分证及并证简况说明:
该办理分证地块位于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地块用途为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4539.80平方米(合21.8097亩)。现开发单位因发展需要申请将该地块分为两块用地,其中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之一用地面积为12401.32平方米(合18.6020亩),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之二用地面积为2138.48平方米(合3.2077亩),分证后用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另开发单位申请把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之二、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J15号两地块合并为一块用地,合并后拟使用地址: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地之二、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J15号,合并后用地面积为15466.68平方米(合23.2000亩);合并后规划用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符合《恩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的规划要求,现给予公示(详见附图)。
二、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8日。
三、公示地点:恩平市自然资源局信息栏、项目现场、网上公示网址: /gzjg/epszrzyj/ghgs/index.html。
四、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五、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示。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门路18号
咨询电话:(0750)7812882 联系人:钟小姐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18日
附件:
8.关于恩平市大槐镇沙栏旧砖厂5号分证、J15号并证的公示(恩平市新美实业投资有限公司)2020.12.15-Model.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