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词: 恩平市 政务 通知 公告 政策解读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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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拟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场所,对于场所面积大小没有严格限制,但必须符合开展业务需要。自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买卖合同,非自有房产的提供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协议,租期或使用期1年以上,场地必须为办公场所或商业用途,不得是居民住宅。
粤公网安备 440785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