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A先生读书时期在江门市参加居民医保时已办理了普通门诊选点登记,毕业后在江门某单位工作参加职工医保,需要重新办理普通门诊选点吗?
答:需要的。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或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后,为避免影响普通门诊待遇,可致电或前往参保属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普通门诊选点的险种变更。
二、问:居民医保参保人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分别可选定几家定点医疗机构?
答:(一)居民医保参保人只可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若选定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其建立医保结算关系的村卫生站也视同一并选定)或我市儿童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二)职工医保参保人在选定一家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若选定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其建立医保结算关系的村卫生站也视同一并选定)基础上,可在二级或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定一家,享受普通门诊待遇。
三、问:B女士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如果需要变更明年的普通门诊选点,应在什么时候办理?
答: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内原则上不得变更。下一基本医疗保险年度需变更的,应在本年10月至12月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视为继续选定原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四、问:普通门诊选点登记或变更可以通过线上途径办理吗?
答:可以的,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办理。(注意:如涉及问题一中参保险种变更的,需致电或前往参保属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普通门诊选点的险种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