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恩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恩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解读
为完善我市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促进气象灾害防御规范化、法治化,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粤府函〔2021〕109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规范省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和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21〕133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对原2015年版的《恩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订,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恩平市历来气象灾害频发,也是全国暴雨中心之一,重新修订预案,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统一指挥、上下联动、规范协同的气象灾害应急体系。强化日常风险管理,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对做好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最大程度减少或者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适应机构改革,落实新出台气象灾害防御等相关法规规章条例的具体要求。由于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原预案有关成员单位的职能和职责也发生了变化;同时,2018年以来省政府、江门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多个文件完善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因此,亟需修订《恩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与改革后的机构职能和新出台法规规章条例相适应。
二、主要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广东省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官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江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定》《江门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恩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恩平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暂行)》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主要内容
全文分为11个部分:总则、组织体系、风险管理、情景构建、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恢复与重建、保障措施、监督管理、附则、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明确了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恩平市行政区域的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强对流等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二)组织体系。明确恩平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体系架构,包括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市指挥部办公室、应急协调联动、专家组、应急责任人等,强化部门协同和属地管理责任。
(三)风险管理。包括开展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气象灾害风险意识建立、制订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风险防范机制等工作要求。
(四)情景构建。构建了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强对流9种气象灾害事件的常见应急情景。
(五)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制作、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等制度和规定。
(六)应急处置。包括信息报告,四个级别的响应启动,指挥协调,针对各种气象灾害进行各部门任务分解,现场处置,信息发布,社会动员,应急终止等内容。
(七)恢复与重建。包括调查评估、制订计划、征用补偿、灾害保险等内容。
(八)保障措施。对资金、物资、通信、交通、技术等方面的保障进行规定。
(九)监督管理。包括预案演练、宣教培训、责任与奖惩等内容。
(十)附则。对预案解释、预案管理、预案实施时间等进行规定。
(十一)附件。包括名词术语解释,对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等进行规定。
预案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有关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等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订、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联系人:恩平市气象局李锦洪 ,联系电话:0750-7779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