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恩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政策原文:恩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图片解读:恩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视频解读:恩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
(联系人: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与海洋管理股冯伟坚,联系电话:0750-7738233)
一、编制依据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二十大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加快完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稳步提升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有效降低地质灾害风险,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衔接《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江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和《关于印发恩平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恩府办〔2020〕25号)的文件要求,通过野外实地调查、分析、广泛征求意见工作后,开展《恩平市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编制工作,用于指导恩平市“十四五”期间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明确恩平市未来五年地质灾害防治总体思路、发展方向、主要任务、重大工程。
二、编制背景
恩平市总体地势西高东低,西部、中西部和北西部山地丘陵广布,东部、中部、南部河流阶地、冲积平原、三角洲平原宽广,丘陵、台地错落其间,组成错综复杂的多元化地貌。除自然地质环境条件外,人类工程活动及强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导因素,尤其是规划期内为粤港澳大湾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各类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的开发,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将继续呈上升趋势,工程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明显增强。同时,受全球变暖、极端天气常态化的大环境影响,我市“龙舟水”持续降雨和台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将越发频繁。受自然地理和地质环境条件的控制,未来一定时间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格局不会改变。在强降雨的作用下,低山及地形起伏较大的丘陵区发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的可能性仍较大
三、编制主要过程
《规划》于2020年5月中下旬任务下达,2020年12月底完成初稿,因县级规划需衔接市级规划,市级规划需衔接省级规划,省级规划于2022年5月底发布,江门市规划于2022年12月底发布,《规划》根据江门市规划于2023年2月初完成修改稿,经恩平市自然资源局审核后于2023年2月上旬形成征求意见稿,依据征求的意见于2023年2月下旬形成送审稿。 2023年3月3日召开专家评审会,依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于2023年3月16日经专家组复核通过形成审定稿提交给恩平市自然资源局,最终形成报批稿。
四、《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文本、说明书及附图。其中文本共6章,分别是前言,地质灾害防治现状与形势,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地质灾害易发区、风险区与防治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保障措施。
五、《规划》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少伤亡、少损失”的总目标,全面完善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整体提升综合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因地质灾害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政府主导、合力防灾。坚持“政府主导、属地为主、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动员”的原则,突出各级政府的防灾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行业部门分工协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合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规划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不同地区地质灾害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聚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关键领域、关键问题、关键环节及重点地区、重点隐患和重点时段,合理部署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有效解决地质灾害防治突出问题。
科技支撑,生态优先。加强高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坚持安全和生态功能优先,统筹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兼顾生态环境恢复与保护,努力提升防灾减灾绩效。
六、《规划》实施期限
《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2025年。
七、《规划》总体目标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和《江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21-2030年)》的部署要求,全面完成地质灾害防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采取“全面排查隐患、彻底摸清情况,分类科学研判、精准综合治理”的策略,探索构建以“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为主线,实现隐患点“监测兜底、能消尽消”的综合防治体系,建成更加完善、覆盖全市的群测群防体系和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推动地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调查评价精度大幅提高。实现全市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全覆盖,组织实施1个重点镇1:1万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谋划推进恩城-沙湖-横陂一带开展地面塌陷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
监测预警体系不断完善。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和江门市自然资源局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完善“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推进隐患点普适性专业监测,进一步健全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明显提升地质灾害预警精准度、时效性。
综合治理力度持续增强。全面落实全市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措施,及时启动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综合治理,实现隐患点“监测先行、能消尽消”。
综合防控能力全面提升。持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工作水平,及时在省地质灾害数据综合管理系统中更新隐患点数据,强化地质灾害宣传培训与防灾演练,全面提升全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加强地质灾害源头管控,探索、推行“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积极筹备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示范县建设,努力提升地质灾害防治监管水平。
八、《规划》主要任务
五项重点工程共十二个任务,具体如下:
(一)加强风险调查,摸清地质灾害隐患底数
1、全面推进风险调查评价,科学识别评价风险隐患。完成1:5万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区划,进一步摸清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划定风险防范区域,形成不同层级易发性评价图、风险区划图和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数据库,为地质灾害风险管控、国土空间规划、重大工程选址建设等提供依据。
2、加强日常“三查”,更新风险隐患数据。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以及重点防治区内的村镇、学校、医院、旅游景点和公路、铁路、水库、能源等重要基础设施,发挥行业主管部门防治责任,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掌握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变化情况,落实防灾责任和防范措施,更新风险隐患数据。
3、实施重点地段专项调查,掌握区域性地质灾害现状趋势。谋划推进恩城-沙湖-横陂一带开展地面塌陷专项调查,查明溶洞、暗河等岩溶发育和该地段地下水抽汲情况,对地面塌陷提出有效的防控措施。
(二)完善监测预警,提高风险预警能力
4、建立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实现风险隐患全面巡查监测。将三员共管群测群防体系逐步推广至风险区、行业风险点,探索构建“点、线、面”结合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落实风险区、行业风险点的网格化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5、持续推进专业监测点建设,提高风险隐患动态预警能力。对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按照“监测先行”的原则,持续推进普适性专业监测点建设。加强监测设备运行维护,保障监测运行上线率,提高监测预警数据的准确性。
(三)持续推进综合治理,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6、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逐步消减隐患威胁。对于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专业监测的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尽可能消除存量隐患。对于新增地质灾害隐患,按照“监测先行,能消尽消”的原则,实施综合治理。各行业部门要加大本行业地质灾害风险点治理力度,切实保障受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加强治理工程管理维护,提升生态效益和安全性能。强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后续监管维护,对受损或防治能力降低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及时采取清淤、加固、维修、修缮等措施进行维护,确保防治工程的长期安全运行。
(四)提升综合防控能力,推动全民参与防灾
8、深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提高防御技术支撑能力。充分发挥地勘单位支撑地质灾害防治优势,构建防范重大地质灾害联动机制,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深化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鼓励技术支撑向镇(街)延伸,强化技术支撑服务经费保障,规范技术支撑服务行为,加强防治技术装备配备与更新,形成“统一领导、部门联动、上下协调、机制灵活、职责明确”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全覆盖格局。
9、推动风险调查成果转化应用,提升应对突发地质灾害能力。依托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成果,完善网格化行政村调查数据,更新地质灾害风险“一张图”,探索推行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管理模式,优化风险预警预案,明确预警信号和群众撤离路线,对突发性地质灾害做出快速、准确的分析,并在第一时间组织撤离受威胁的人民群众,全面减少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
10、强化宣传培训与防灾演练,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制作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公益短片、宣传手册和海报等科普产品,加强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进村入户、进学校上课堂”、电视、网络等多层次、多途径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避险意识;每年汛期前,组织开展防灾知识培训和年度地质灾害防灾演练;汛期后,宣传抓典型地质灾害事件,总结防灾避险的经验和教训。
(五)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增强防治监管水平
11、强化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提升全面防灾工作合力。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管理责任和基层工作责任,推动形成各地各部门主动查、主动防、主动治、主动救的地质灾害防治新常态,提升全面防灾工作合力。
12、加强地质灾害源头管控,有效遏制新增风险隐患。建立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源头管控机制,加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工程建设和农村建房领域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严格落实产业园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按照“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落实建设工程配套实施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三同时”制度,加强用地安全保障。应急管理、教育、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农业农村、文化体育和旅游等部门要督促本领域建设项目业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配套实施防治工程,严厉查处工程建设活动引发边坡垮塌等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