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恩平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市有关单位:
《恩平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
恩平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
工程建设督导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动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建设工程的开展,充分掌握工程进展情况,我市决定对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实行挂点督导制度,采取市领导负总责、市有关单位分组挂点督导的措施。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督导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和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精神为依据,认真贯彻江门市关于林业生态建设的重要指示,通过深入督导各镇(街道办)、各有关单位开展我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重点检查在规划布局、用地落实、示范段建设、工程质量等方面的工作是否跟上进度,落到实处。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应付了事等不良现象,确保高质量按时完成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成立恩平市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督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薛卫东同志担任,对督导工作负总责;副组长由市委常委禤缵灵同志担任,负责对各镇(街道办)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成员由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局、环保局、外经贸局、林业局、城管局等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对各镇(街道办)进行分组挂点督导。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三、督导内容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各镇(街道办)要相应成立生态景观林带和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统筹协调推进当地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工作。
(二)建设规划(或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根据江门市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制定我市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的实施方案(或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或施工设计),把建设任务分解到位,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方案要突出我市的地方特色,具有可操作性,做好与省规划及周边地区规划的衔接。
(三)苗木的准备情况。各镇(街道办)要结合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树种苗木的需求,规划、指导、扶持良种林木和苗木生产基地,加大绿化大苗和良种壮苗的培育力度,落实林木种苗供应计划,做好林木种苗的调剂工作,以保证建设需要。
(四)造林绿化用地的落实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尽快落实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建设用地,特别是生态景观林带的建设用地。将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用地落实到位。
(五)生态景观林带示范段的建设情况。根据上级要求,我市2012年要完成20公里的示范段建设。为确保完成任务,要督促各镇(街道办)根据任务将本地区示范段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的路段、周边、主要节点等区域,落实到山头地块,尽快启动实施,真正做到典型引路、示范带动。
(六)工程进度和质量的管理情况。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态景观林带、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任务,市林业局要派出技术人员对各镇(街道办)林业重点生态工程进行跟班作业,按工序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加强对各镇(街道办)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分析,及时了解进度,提供技术指导,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
四、工作要求
各挂点督导责任人要加强对所负责的镇(街道办)的督促和检查,及时了解工程进度以及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今年主要造林季节(2~6月)要经常深入到所负责的镇(街道办)进行现场检查、督导和指导,了解种苗培育、备耕征地、种植、抚育管护等情况,各小组要及时将各镇(街道办)进展情况报市林业局,由市林业局汇总后报市政府。具体要求如下:
(一)今年3月,督促联系的镇(街道办)于3月24日前完成年度作业设计编制和上报,并完成审批,督促其做好种苗培育、项目招投标、备耕整地等任务,并于3月底前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报市林业局营林股。
(二)今年3~4月,督促挂点联系的镇(街道办)完成种植任务,并于每月底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报市林业局营林股。
(三)今年5~6月,督促挂点联系的镇(街道办)抓紧完成补植、当年抚育、封育管护任务,并于每月底将相关情况汇总后报市林业局营林股。
(四)各挂点督导责任人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指导、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要明确自身的职责,摆正位置,与各部门密切配合。要坚持全面、客观、公正、求实的原则,全面准确了解和客观公正反映被督导单位的建设任务落实完成情况,杜绝欺上瞒下和不认真履职的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