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规公[2016]48号 关于恩平市大槐镇圩镇(大槐卫生院)地块调整用地界线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大槐镇圩镇(大槐卫生院)地块【国土证:恩府集建总字第243483号/字[大槐]第000395号】调整用地界线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大槐镇圩镇。
2、用地规模:4671.8平方米(7.0076亩)(原国土证用地面积:4200平方米)。
3、用地性质:医疗卫生用地(原国土证土地用途为办公、医疗、宿舍楼)。
4、开发单位:恩平市大槐镇中心卫生院。
5、用地范围调整说明:
该地块于1989年1月30日已办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恩府集建总字第243483号/字[大槐]字000395号】,用地面积42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办公、医疗、宿舍楼。现开发单位申请办理调整用地界线,因大槐中心卫生院用地在使用过程中用地面积增多。经市国土资源局测绘队实地测绘和大槐镇人民政府确认,现地块实际用地面积为4671.8平方米,比原国土证多出471.8平方米,属大槐镇人民政府用地。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现给予公示。
二、公示时间:2016年4月28日-2016年5月12日。网上公示网址: http://guihua.enping.gov.cn/index.asp 。
三、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四、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小岛东华街6号
咨询电话:(0750)7820206
恩平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