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规公[2016]136号关于恩平市恩城小岛新区十三号(小岛居委会锦安路60、62号)地块分证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恩城小岛新区十三号(小岛居委会锦安路60、62号)地块{国土证号为:[恩府国用总字(恩城)字第(002075)号]}分证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恩城小岛新区十三号(小岛居委会锦安街60、62号)。
2、用地规模:240.0平方米(0.3600亩)。其中小岛新区十三号之一(小岛居委会锦安路60号)用地面积为130.5平方米,小岛新区十三号之二(小岛居委会锦安路62号)用地面积为109.5平方米。
3、开发单位:柯胜瑜。
4、地块分证简况说明:
该项目位于恩平市恩城小岛新区十三号(小岛居委会锦安路60、62号)地块,国土证号为:[恩府国用总字(恩城)字第(002075)号],用地面积为240.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由于开发单位在恩平市恩城小岛新区十三号(小岛居委会锦安路60、62号)地块用地范围线内已建成两栋建筑,其中小岛新区十三号之一(锦安路60号)地块建筑物占地面积为130.5平方米,小岛新区十三号之二(锦安路62号)占地面积为109.5平方米。现开发单位要求把锦安路60、62号地块分为两块用地,其中小岛新区十三号之一(锦安路60号)用地面积为130.5平方米,小岛新区十三号之二(锦安路62号)用地面积为109.5平方米,分证后用地性质均不变,仍为住宅用地。经审核,符合《恩平市中心城区总体规划(2010-2030)》的规划要求,现给予公示。
二、公示时间:2016年10月18日-2016年10月27日。网上公示网址: http://guihua.enping.gov.cn/index.asp
三、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四、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告。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小岛东华街6号
咨询电话:(0750)7821887
恩平市城乡规划局
2016年10月18日
分证前地块规划用地图
分证后地块规划用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