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规公[2018]134号 关于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一)、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二)等十五宗地块并证的公示
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一)、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二)、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三)、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四)、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五)、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六)、恩平市恩城平石白山岭(地块一)、恩平市恩城平石白山岭(地块二)、恩平市恩城平石狮子山、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一)、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二)、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三)、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四)、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五)、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六)等共十五宗地块并证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分别位于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恩平市恩城平石白山岭、恩平市恩城平石狮子山、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
2、用地规模:总地块面积301446.80平方米(452.1702亩)。其中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一)地块面积3886.00平方米(5.829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二)面积为5000.00平方米(7.5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三)地块面积为7640.00平方米(11.46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四)地块面积为6332.80平方米(9.4992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五)地块面积为5000.00平方米(7.5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六)面积为540.0平方米(0.81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山岭(地块一)地块面积为1523.00平方米(2.284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山岭(地块二)地块面积为1500.00平方米(2.25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狮子山面积为4586.00平方米(6.879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一)地块面积为26720.00 平方米(40.08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二)地块面积为24933.00平方米(37.399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三)地块面积为19347.00平方米(29.020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四)地块面积为30000.00平方米(45.00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五)地块面积为103693.00平方米(155.539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六)地块面积为60746.00平方米(91.1190亩)。
3、开发单位:恩平市嘉安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4、地块并证简况说明:
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一)地块面积3886.00平方米(5.829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二)面积为5000.00平方米(7.5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三)地块面积为7640.00平方米(11.46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四)地块面积为6332.80平方米(9.4992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五)地块面积为5000.00平方米(7.5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虎岭(地块六)面积为540.0平方米(0.81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白山岭(地块一)地块面积为1523.00平方米(2.284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山虎岭(地块二)地块面积为1500.00平方米(2.25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狮子山面积为4586.00平方米(6.879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一)地块面积为26720.00 平方米(40.08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二)地块面积为24933.00平方米(37.399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三)地块面积为19347.00平方米(29.020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四)地块面积为30000.00平方米(45.0000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五)地块面积为103693.00平方米(155.5395亩),恩平市恩城平石大水井山(地块六)地块面积为60746.00平方米(91.1190亩),十五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商住用地。现开发单位要求把十五宗地块合并为一块用地,合并后总用地面积为301446.80平方米(452.1702亩),合并后用地性质仍为商住用地。经审核,十五宗地块合并为一块用地,用地性质不变,符合《恩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年)》的规划要求。合并后因规划道路占用该项目用地9459.21平方米,根据《恩平市商业与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由于城市道路占用该项目用地,可按其每提供1平方米面积用于道路建设,允许增加建筑面积2.5平方米的补偿办法进行容积率补偿,因此算得该地块允许增加建筑面积为23648.025平方米;则项目总计容面积上限为753617.00平方米,容积率约为2.581。该项目容积率补偿已于市规划委员会2018年第三次工作会议审议同意,现给予公示。
二、公示时间:2018年12月8日-2018年12月17日。网上公示网址: /zwgk/ghjh/ghgs/
三、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四、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告。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小岛东华街6号
咨询电话:(0750)7823076
恩平市城乡规划局
2018年12月7日
(公示期已过,删除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