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0月恩平市经济运行简况
2021年1-10月,我市经济持续稳定恢复,结构逐步趋优态势。随着上年同期基数逐步抬升,主要经济指标增速环比回落,但仍处于合理区间。受规下工业生产低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存量不足、全球范围内资产和能源价格上涨、国内外疫情汛情冲击等内外部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仍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全年经济发展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工业。1-10月,全市136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①累计实现增加值31.2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②12.3%,高出江门下达年度努力目标任务(9%)3.3个百分点,增速比1-9月份回落1.3个百分点,排列江门第七位;两年平均增长③3.0%,两年平均增速比1-9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
从支柱行业看,水泥制造和建筑陶瓷业完成增加值13.83亿元,下降8.5%;纺织服装业完成增加值3.56亿元,增长4.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完成增加值2.32亿元,增长40.7%;麦克风及电声器材制造业完成增加值1.27亿元,增长10.0%;机械装备制造业完成增加值3.87亿元,增长43.4%。
截止10月末,全社会用电量累计27.12亿千瓦时,增长9.3%,两年平均增长5.3%,两年平均增速比1-9月份回落0.7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19.21亿千瓦时,增长10.0%,两年平均增长4.4%,两年平均增速比1-9月份回落0.7个百分点。
二、固定资产投资。1-10月,全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下降20.0%,低于年度努力目标任务(8.5%)28.5个百分点,增速比1-9月份回落1.3个百分点,列江门第七位;两年平均下降6.5%,两年平均降幅比1-9月份收窄0.5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增长25.4%;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23.1%;基础设施投资下降50.6%。分产业看,除第一产业暂无投资额外,第二产业投资增长25.7%;第三产业投资下降35.9%。
三、商业。1-10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④81.94亿元,同比增长12.2%,高出年度努力目标任务(6.5%)5.7个百分点,增速比1-9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列江门第四位;两年平均增长2.6%,两年平均增速比1-9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其中,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16.1亿元,占社零总额的19.6%,增长11.9%。
从主要商品分类来看,在限额以上有零售额的15类零售类值中,5类商品实现同比增长,10类商品出现同比增速回落,化妆品类类值降幅最大,达到59.0%。其中,零售额占比前三位的汽车类零售额2.89亿元,下降5.9%;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38亿元,增长43.0%;中西药品类零售额0.99亿元,下降26.5%。
四、外贸进出口。1-10月,完成外贸进出口总值⑤26.7亿元,同比增长5.8%,高出年度努力目标任务(2.5%)3.3个百分点,增速比1-9月份提高1.7个百分点,列江门第七位,两年平均增长0.9%,两年平均增速比1-9月份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出口总值22.2亿元,增长3.0%,两年平均下降0.6%;进口总值4.5亿元,增长21.9%,两年平均增长8.9%,两项指标增速在江门市排列第七和第二位。
1-10月,累计新批外商投资项目(企业)11个,同比增加5个;吸收合同外资14417万元,增长214.0%;实际使用外资4187万元,完成江门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1%,下降66.6%,完成进度排名江门第六。
五、财政税收。1-10月,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1亿元,同比增长15.0%,高出年度努力目标任务(7.5%)7.5个百分点,增速比1-9月份提高2.5个百分点,列江门第一位;两年平均增长10.1%,两年平均增速比1-9月份提高2.4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7.4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7%,增长6.7%,非税收入4.79亿元,增长3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39亿元,下降1.8%,增速较1-9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长1.3%,两年平均增速比1-9月份回落4.9个百分点。
全市总税收收入完成18.56亿元,增长2.7%,其中市库税收7.51亿元,增长6.8%。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实现税收0.06亿元,增长118.1%;第二产业实现税收8.89亿元,增长7.5%;第三产业实现税收8.98亿元,下降1.8%;车辆购置税0.63亿元,增长0.2%。
六、金融。10月末,全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28.13亿元,同比增长5.6%。其中,住户存款256.15亿元,增长10.9%;非金融企业存款29.30亿元,下降12.2%。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89.69亿元,增长17.0%。其中,住户贷款123.22亿元,增长17.4%;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64.38亿元,增长17.0%。
注:
①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②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③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④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⑤进出口、利用外资数据来自市科工商务局;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税收数据来自市税务局;金融存贷款数据来自人民银行恩平支行;用电数据来自市供电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