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恩平市鳌峰山北门登山径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恩平市鳌峰公园管理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恩平市鳌峰山北门登山径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申请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广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水土保持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我局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本工程位于恩平市中心城区恩平大道东侧。建设规模包括椭圆广场、登山步级、登山道路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有挖道路土方、地面铺水泥石粉、休息平台、石材台阶面、金属栏杆、混凝土基础挡墙及小广场地面铺设花岗岩等。工程总占地面积0.76公顷,均为永久占地面积。该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1.44万立方米,回填土方0.29万立方米,无借方,弃方1.15万立方米。工程目前已完工,建设总工期4个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76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南方红壤区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要求各分区落实相应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危害。
(五)同意建设期需要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面积为7600平方米(项目占地面积7600平方米)。根据《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规范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231号),本项目属于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按照征占用地面积每平方米0.6元一次性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该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560元。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项目法人单位是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请本项目的相关单位按照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要求,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管理,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及各参建单位。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职责,督促落实好防治措施。组织开展水土保持宣传和知识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人员的水土保持意识。
(二)制定水土保持工作管理制度。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明确水土保持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责任跟踪与奖惩措施,形成工作制度,定期检查落实。
(三)请及时到税务部门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该项目目前已完工,请相关单位应统筹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将验收材料向我局报备。
(五)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我局对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相关单位应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恩平市水利局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