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参保人: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4〕3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9号)的有关规定及《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约定内容,现我中心恢复与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恩平幸福金岸分店签订的《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自2025年5月26日零时起江门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恩平幸福金岸分店可承担江门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资格服务。
特此通告。
恩平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