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市教育局: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的通知》(江财教﹝2019﹞19号)的文件精神。现下达我市2019年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推进教育现代化及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用途)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省补助资金636万元给你单位。上述资金列2019年度“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资金切实用于支持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及新增寄宿制学位。包括改造现有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完成现有农村寄宿制学校达标建设,为现有寄宿制学校配齐配足各项生活卫生设施;各地结合本地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规划和年度任务,增加寄宿制学位供给,基本满足偏远山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
二、请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任务清单,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加快预算执行,并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确保专款专用。
恩平市财政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