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粤财农〔2024〕171号)的精神,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456万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申报对象
项目申报主体为镇(街)、市级部门单位、恩平市范围内合法经营的企业。
2.申报条件
按照加强市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工作要求,本次项目申报原则上从项目库中选择,强化项目论证,确保早日开工实施见成效。
3.补助标准
按实结算。
4.资金使用范围
应将衔接资金优先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补上其他短板弱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农村集体发展资金应采取“补改投”方式安排,推动有效积累村级资产、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5.申报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恩平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