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异地社保怎样转入江门?
答:
社保关系转移是目前最常见的社保业务之一,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不管是省内跨市还是跨省的社保缴费记录,都能通过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合并、累计参保缴费年限。小编整理了几类异地社保转入江门的情形,大家可以结合自身实际进行了解。
省内跨市转入社保关系
广东省内跨市可转移的险种分别有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失业保险,不同险种需满足不同条件才可办理关系转移,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养老保险:转入期间依法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转入期间在我市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或确定我市为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
失业保险:需同时满足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转入期间依法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等条件的才能转入。
跨省转入社保关系
跨省可转移的险种有企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和失业保险,不同户籍的参保人需满足不同的条件才可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险种/户籍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我市户籍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转入: ① 转入期间依法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②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且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都不满10年。 ③ 只存在临时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 |
我省户籍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转入: ①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转入期间依法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②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确定我市为企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累计缴费满15年或符合在我市延缴的)。 |
非我省户籍 |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转入: ①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转移期间依法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 ② 已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最后参保地为我市,且在我省累计缴交企业养老保险满10年。 |
跨省转入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失业保险与省内跨市转入需符合的条件一致。
社保转入流程
第一步:在原参保地办理停保;
第二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即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第三步:在新参保地办理参保后,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另需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办理。
温馨提示
1.社保关系转移需在享受定期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前办理。
2.在我市享受退休医疗保险待遇的,至少要在我市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二档)满10年或以上(包含转出外地后转回我市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