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资金持续倾斜注入 江门市多措并举推进养老事业发展
江门市政府连续5年把养老工作任务列入年度工作清单重点督办,2018年、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和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社会化改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在江门市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下,江门市养老服务保障工作不断发展,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力求广大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 01
多方重视促进养老事业提质升级
江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养老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指示,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以市政府名义召开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动员会,明确梯度式推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体系建设。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密切关注养老服务工作,围绕养老议题先后提交了36份建议提案,有力促进江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民政、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建设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市民政局与市消防局签订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共建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常态化联合督导抽查机制。新会区筹集420多万元改造11家敬老院并率先全部通过消防审验。督促养老机构内设食堂实行“明厨亮灶”工程,全市72家养老机构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规范和提高伙食标准,切实提高入住老人伙食质量。通过委托培训和养老机构自训方式培训管理护理人员2400多人次,有效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护理水平。民政部门统筹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工作小组,建立各市(区)民政部门和各保险公司共保体、保险经纪公司常态化工作机制,全市共90家养老机构购买了机构责任保险,加强养老机构运营风险管理与防范。
▲2019年7月2日,江门市政府林飞鸣副市长(右二)
到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调研养老工作
▲2019年7月23日,江门市民政局、恩平市民政局联合
恩平市消防部门到恩平市圣堂镇敬老院进行消防安全检查02
建章立制推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
2018年底修订出台《江门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供地优惠、新增床位补助(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5000元)、运营补助(按全年平均入住人数计算,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可申请补助5年)、省星级机构补助(评为四星、五星的一次性补助10万元)、医养结合服务补助(最高补助15万元)以及税费、行政事业收费减免等扶持优惠政策,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放宽补助范围;明确支持公办养老机构采用公建民营、公办民营等模式并给予政策扶持,境内外资本投资举办养老机构享受同等优惠政策。今年以来,全市新增4家民办养老机构。
2019年,江门市民政局按照民政部、省民政厅部署,与市住建、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单位联合印发全市开展2019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水平,服务质量持续改善,老年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增强。目前,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96家,已有24家养老机构获星级评定,数量位列全省第二;2家养老服务机构荣获“全国敬老文明号”;93家养老机构配备医疗服务。
▲上图:江门市新会区康怡颐养院
获评2018年度广东省四星级养老机构
下图:鹤山市幸福寿星安老之家
是江门市民营公司连锁品牌经营的养老机构03
紧抓试点机遇探索医养融合发展
江门市抓住成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地区契机,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明确民办医养结合机构享受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双重扶持优惠政策。其中,建设补助方面,投资10亿元以上的,按投资额度分别给予1500万元、2500万元、3500万元补助;对内设医疗机构以及所设医疗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的,最高给予15万元补助。全市93家养老机构通过内设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配备医疗服务,其中12家兼具医疗与养老资质,9家纳入医保定点结算范围。新会区养老中心、新会区颐逸护老中心等大型医养结合项目即将投入使用。推进家庭病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制度向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延伸。
2019年,市民政局、市卫健局共同印发《江门市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实施方案》,以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社会福利院为依托,建设医养结合人才实训基地,积极探索打造一支懂医疗卫生、熟知养老行业法律法规、熟悉养老机构管理模式、懂得养老服务质量控制的医养结合人才队伍。9月16至20日,江门市举办第一期医养结合人才培训班,对来自三区四市共40名医养结合机构护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逐步落实开展市、县、机构三级“滚雪球”式培训,到2020年实现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上岗率达到90%以上。
▲2019年9月16至20日期间江门市举办
全市首期医养结合人才培训班04
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服务标杆
▲2019年4月19日,江海区外海街道麻三村长者饭堂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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