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恩平市良西镇城市发展用地需要,拟征收位于恩平市良西镇龙山村委会的集体土地,为维护被征地农(居)民的知情权,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13日。
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权属、范围:恩平市良西镇龙山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龙山村月水经济合作社共2.1979公顷(折合约32.9685亩),其中:农用地1.8229公顷(耕地0.4540公顷,园地0.3895公顷,林地0.4915公顷,草地0.2720公顷,其他农用地0.2159公顷)、建设用地0.3399公顷、未利用地0.0351公顷。以上土地涉及的实际地类及面积以项目最终征地核实为准。地类数据来源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三、征收地补偿标准:土地补偿(含安置补助费)参照江门市人民政府《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江府告〔2024〕1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中:耕地71.55万元/公顷、园地71.55万元/公顷、林地28.62万元/公顷、草地71.55万元/公顷、其他农用地71.55万元/公顷、建设用地71.55万元/公顷、未利用地28.62万元/公顷;地上附着物与青苗补偿根据《关于印发恩平市征收集体土地及青苗、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恩府办〔2017〕126号)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为货币补偿、留用地安置和按规定为被征地农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
五、补偿登记办法:请在该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持权属证明材料到良西镇规划办办理征地、拆迁补偿登记手续。
六、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作物或抢建和违章的建筑物,不列入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范围,必须无条件清理和拆除,其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七、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已按补偿方案领取征用土地补偿费用后,仍拒不在征地协议上签字、盖章或拒不搬迁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征收土地、拆迁的具体工作由良西镇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
特此公告。
附件:恩府告〔2024〕34号拟征收土地公告附件 拟征地土地公告附图.pdf
征地实施单位:恩平市良西镇人民政府
公告发布单位:世界杯投注
日期: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