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资格申请家庭名单公示

经审核,以上8户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其中,5户家庭符合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条件,4户家庭符合申请公租房保障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5日。如有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申请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书信、电话等形式向市住建局(地址:沿江中路5号,举报电话:7722633)举报。举报人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具体举报内容,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恩平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