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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恩平市国扬盈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恩平市恩城街道平康街2号地块容积率确定的申请。为了进一步推进规划公示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恩平市恩城街道平康街2号地块容积率确定的意见和建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区位:恩平市恩城街道平康街2号。
2、用地规模:46402.3平方米(69.6035亩)(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及宗地图显示,该宗地红线面积46402.3平方米,发证用地面积44149.6平方米(66.2243亩),不包括市政占用2252.7平方米)。
3、开发单位:恩平市国扬盈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用地容积率确定简况说明:
该地块位于恩平市恩城街道平康街2号,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根据不动产权证书及宗地图显示,该宗地红线面积46402.3平方米,发证用地面积44149.6平方米(66.2243亩),不包括市政占用2252.7平方米。地块规划许可条件为: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上限为+100米,下限为-10米,高差为110米(居住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为80米)。车位配置:住宅小区按1个/户配建小汽车停车位,商业建筑按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1个配建标准小汽车停车位。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商业建筑停车位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20%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根据《关于广东康芝制药有限公司变更土地性质及配合市政道路建设等有关问题的复函》(恩府办函[2012]274号),因市政道路占用该项目用地,可适当提高容积率作为补偿。根据《恩平市商业与住宅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该地块容积率上限值默认为2.5,根据《恩平市燕华广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所在区域容积率上限值为3.0,因此建设单位申请容积率确定为:1.0<容积率≤3.0,计容建筑面积上限值为139206.9平方米。该项目经2020年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现给予公示(详见附图)。
二、公示时间: 2020年7月31日-2020年8月9日。网上公示网址:/gzjg/epszrzyj/ghgs/index.html。
三、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四、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恩平市恩城西门路18号
咨询电话:(0750)7812882 联系人:冼小姐
恩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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